嘉市交通轉運中心空氣品質維護區111年3月30日起正式施行 點擊圖片放大
新聞名稱:

嘉市交通轉運中心空氣品質維護區111年3月30日起正式施行

詳細介紹:

嘉市交通轉運中心空氣品質維護區111年3月30日起正式施行111.03.30

(記者張家驤/嘉義市報導)嘉義市先期交通轉運中心空氣品質維護區於今(111)年3月30日起正式施行,全時段管制柴油大客車進入須取得有效期內之優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違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新臺幣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先期交通轉運中心自去(110)年12月10日公告為空氣品質維護區至111年3月30日正式施行前為勸導期,期間透過車牌辨識系統辨識進入該中心的客運車輛共有383輛,計35,996輛次,該局於勸導期間積極輔導客運業者針對尚未符合管制措施之車輛進行排煙檢測,截至正式施行前各客運行駛車輛皆已全數符合管制規定。

嘉義市先期交通轉運中心為臺灣第一座複合式客運轉運中心,位於市中心位置,整合台鐵、阿里山森林鐵路、國道客運、市區公車、公路客運及BRT等各種不同運輸系統,是旅客進入嘉義市的第一個地點,該維護區的劃設可確保頻繁行駛於市區中的國道客運排煙狀況良好,保障周遭居民與搭乘旅客之健康。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為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3確保及促進民眾健康生活與福祉,降低市民暴露於車輛廢氣排放風險,因此將先期交通轉運中心劃設為嘉義市第一座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進入之柴油大客車皆須取得有效期內之優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守護“嘉“人健康,讓嘉義市成為「全齡共享,世代宜居」之永續幸福城市。(圖文/嘉義市環保局)

logo_qeWsH.jpg

IMG_9111.jpg